四川省地方志办部署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史志阅览室工作
3月15日,省地方志办印发通知,就在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省市县三级共建的史志阅览室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市(州)及县(市、区)地方志部门在广泛开展史志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地域位置、人口分布等因素,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站(室)、图书室、村史馆等场地,选择2—3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省市县三级共建的史志阅览室。积极指导并组织各乡镇(街道)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整理地方志各类书籍和文献资料,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及时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史志阅览室赠送相关史志书籍。鼓励乡镇、部门通过赠阅或交换等方式,多渠道丰富史志资料内容。
通知强调,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史志阅览室,旨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地方志教化育人作用,培育爱国爱乡情怀,助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各市(州)及县(市、区)地方志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以省市县共建的史志阅览室为示范和引领,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建好史志阅览室。要积极营造良好史志阅览环境,保障人民群众方便学习史志知识。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史志阅读宣传,鼓励人民群众常态化学习史志知识,从史志书籍中汲取营养,增强文化自信和干事创业本领,推进乡村德治建设。
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史志阅览室是全省地方志系统“史志七进”(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的深化和拓展,是继去年在全省三级公共图书馆设立地方志阅览室或专柜(专架)后的又一有力举措,必将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助力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