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表彰先进 四川11个集体20名个人获表彰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省11个先进集体、20名先进个人获表彰。
2017年,我省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旨在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民分享更多集体发展红利。2021年7月,为规范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川省率先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成为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性法规。截至2021年底,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4964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登记赋码发证,依法取得市场主体地位,并清查核实集体“家底”达2292.8亿元。(记者 阚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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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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