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8条支持措施 进一步帮助旅行社纾困
6月29日,文化和旅游厅与省直机关工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四川省税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省总工会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旅行社纾困发展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将在社会保险支持、发放纾困补贴等8个方面为旅行社纾困。
四川将继续实施社保支持政策,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旅行社可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按规定给予稳岗返还资金。
为纾解旅行社经营困难,四川将按照2019年全省入境游客人天数总量排名给予旅行社2021年纾困补贴,第1名100万元、第2名60万元、第3名50万元、第4名45万元、第5名40万元,第6-15名由旅行社所在市(州)参照省级标准给予纾困补贴。
对在四川依法设立,2021年接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川旅游国内游客人天数总量排名全省前40位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旅行社,根据排名位序给予20-4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
鼓励金融机构继续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方式加强对旅行社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办理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鼓励保险机构根据旅行社特点开发针对性、创新性强的保险产品。鼓励金融机构设立文旅特色支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此外,文化和旅游厅还将坚持每季度召开金融服务与文旅企业恳谈对接会,重点推介有融资需求的旅行社。符合条件的旅行社,还可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旅行社与各级工会、机关党校和教育部门合作,开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路线和产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的参观学习、红色教育等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活动。
大力实施四川省文化和旅游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重点对全省旅行社计调人员、旅游咨询员、安全质检员、导游等从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开展岗前培训、综合性培训等,培训结束后可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培训补贴。对在本省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旅行社,继续执行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延至2021年12月底。
为激励和支持一线优秀导游人才,《措施》提出,支持“金牌导游工作室”组织开展业务研究和实践、研讨会等活动,根据申报项目情况给予每个工作室不高于5万元的补助。优先将“金牌导游工作室”纳入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范围。(记者 郭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