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6月20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安全防范和环境质量自动站运行保障监管等重点工作视频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将瞄准6大行业,在全省开展为期1个月的“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建立“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清单。
本次排查整治为期1个月,分两个阶段进行:
梳理排查阶段,从即日起至6月30日。由全省各地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并于6月30日前,报送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全面整治阶段则为7月1日至15日。各地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科学施治的原则,制定完善“一企一策”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并于7月15日前,报送“一企一策”措施清单和阶段性工作进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透露,本次排查工作的重点,是食品加工、饮料酿造、涉危涉重、家具生产、资源开发、其他风险隐患突出行业等6大行业。“重点将排查整治防范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生态环境法规标准执行情况、环保手续办理情况、群众信访举报情况、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6个方面的问题”。
会议明确,针对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各市(州)要“一企一策”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能在短期内整改的,要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任务,倒排工期,确保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刘华太表示,各地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重点打击超标排污、私设暗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形成打击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此外,会议还提出,全省各地要根据此次专项排查整治的情况,建立起“省级督导、市组织、县实施”的长效工作体系和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严防“散乱污”企业非法恢复生产、死灰复燃。(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