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可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
记者3月29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我省体教融合特色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教育厅、省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切实做好我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明确,根据单位工作实际,由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及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具体设置体育总教练和体育教练员岗位,并纳入体育专业技术岗位序列管理。其中体育总教练岗位是指负责统筹管理学生体育专项技能培训、体育后备人才选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体育教练员岗位是指具体从事学生体育专项技能培训、体育后备人才选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共建我省优秀运动队学校、建有高水平优秀运动队的高等院校原则上设置体育总教练岗位1至2个,体育教练员岗位按照运动项目开展情况,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2个;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其他学校可根据运动项目发展实际和学校师资比例,合理确定体育总教练员和体育教练员岗位数量,原则上设置体育教练员岗位不少于2个,省幼儿体育基地示范园设置体育教练员岗位不少于1个。
据了解,体育总教练主要负责规划和统筹管理学生体育专项技能培训、体育后备人才选育、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等工作,对学校训练设项、招生及发展规划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根据项目特点、训练大纲、选材条件、生源等情况,带领指导体育教练员开展选材、育才、训练和竞赛工作;体育教练员主要负责具体从事学生体育专项技能培训、体育后备人才选育等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学校专项体育运动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青少年学生健康体适能、技能体适能的训练;负责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和竞赛活动;负责体育运动损伤康复、疲劳恢复等理论知识及技能的传授;负责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发现和培养。
提醒注意的是,聘用人员在符合国家、省和单位岗位聘用条件的同时,还应具有从事体育项目专业训练经历,曾获得全省性体育比赛前三名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获得全国性及以上体育比赛前八名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获得全省性及以上体育比赛前三名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退役运动员,可聘用为省幼儿体育基地示范园和小学的体育总教练和体育教练员;获得全国性及以上体育比赛前八名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退役运动员,可聘用为省幼儿体育基地示范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学校和高等院校的体育总教练和体育教练员。(记者 江芸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