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取得阶段性成果
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战略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四川省财政厅会同省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坚决抓好贯彻,牵头建立专门工作机制,研究落实支持政策,扎实推进工作开展。近期,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财政厅会同省国资委印发《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对44个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577户企业逐一明确了分类处置方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下一步,财政厅将继续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承接企业做好划转企业的接收工作;及时收集改革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确保经营性国有资产“交得出,接得住,管得好”,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大做优,促进国家公共事业协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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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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