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办出台意见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讲好党的百年奋斗史
为充分发挥地方志部门职能作用,讲好党的百年奋斗史,12月20日,四川省地方志办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讲好党的百年奋斗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学习领会、宣传弘扬、记录传承、理论阐释、组织领导5个方面提出要求。
《意见》指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对于引导全省上下更好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朝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目标不懈奋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省地方志部门要认真研讨《决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正确党史观、树立大历史观,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地方志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履行好“永载史册”光荣职责,忠实记录好伟大历史进程。要立足丰富史志资源,发挥好“以史鉴今、资政育人”功能,解读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意见》要求,要坚持正确导向,突出宣传重点,运用期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宣传弘扬力度。要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新时代取得的辉煌成就,结合“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的鲜明对比等史实,讲清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突出史志特色,紧紧围绕党的历史发展主题主线,抓住新时代这个重点,深入挖掘、整理史志资源,持续推出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历史文章、革命故事、地情信息等,充分展示党的初心使命。
《意见》要求,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等方面取得的重大历史性成就,谋划组织编纂重大专题志书,系统记录好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进程;鼓励支持部门、行业开展志书编修和年鉴编纂,全面记录四川发展改革奋进历程;系统梳理和总结乡镇(街道)、村庄发展改革历程,组织编纂好乡镇(街道)志和村志,助力乡村振兴;联合重庆市及所属区(县)地方志部门编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年鉴》等“巴蜀一家亲”地方志文化产品,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做好特色史志书籍编纂,适时组织编纂《九寨沟图志》《三星堆图志》等,助力文旅融合发展;做好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编纂出版《四川简史》《四川抗战历史文献》《四川抗日战争志》,鼓励地方精编红色历史、地方简史、地情概览等书籍,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意见》要求,要深入挖掘史志资源,加大理论研究阐释力度。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百年党史和新时代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的壮阔实践,规划一批研究课题,推出一批有深度有价值的成果。各级地方志(史志)学术期刊开设专题专栏,刊发一批有分量有影响的理论文章、专家解读、学习心得,增强学习宣传的理论深度、实践力度、情感温度。加强思想引导和理论辨析,坚决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坚决反对和批驳关于党史国史问题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意见》要求,全省地方志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找准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与地方志部门职能职责的结合点,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要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自觉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同破解地方志事业法治化高质量转型升级难题结合起来,更好地用全会精神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实践经验、推进转型升级,为奋力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地方志部门的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