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国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有关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近日,省财政提前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48.3亿元,支持各地落实残疾军人、烈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确保全省符合条件的78万余名优抚对象政策待遇及时足额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