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印发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两清单一规则”
为全面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近日财政厅印发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两清单一规则”(即:《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清单(试行)》《省属国有金融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清单(试行)》《财政厅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行权规则》),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规范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清单(试行)》包含党建管理、人事管理、资本管理三大板块、25项具体职责,按照分层管理方式明确管理内容、管理要求、工作程序,准确把握职责定位,科学界定管理边界,确保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省属国有金融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清单(试行)》立足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行业特点和发展现状,分别设定了禁止投资项目6类、监管投资项目5类,实施分类管理,旨在规范金融企业投资行为,切实维护国有金融资本安全。
《财政厅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行权规则》根据省级国有金融资本事项属性和管理权限制定,将出资人职责事项分为政策制定、审核审批、备案管理、日常管理、人事任免、配合协助等6个大类,分类明确行权规则,着力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行权效能。
下一步,财政厅将督促指导相关省属国有金融企业严格落实“两清单一规则”要求,依法依规履行重大事项报审程序,规范公司运营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承担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义务,自觉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