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危化品运输车辆成为“移动炸弹” 四川启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6月29日,记者从省安办获悉,该办联合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应急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从6月底至10月上旬开展为期百余天的危化品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行动背景:吸取沈海高速浙江温岭段“6·13”重大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
谈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背景,省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安全基础较为薄弱,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危化品生产、贮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还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短板。加之进入高温汛期阶段,受高温、暴雨、雷电天气影响,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易发生泄漏、燃烧、爆炸事故,危化品运输过程中易发生超压、自燃或因交通事故碰撞造成泄漏、燃烧、爆炸等安全风险。
“特别是沈海高速浙江温岭段‘6•13’液化气槽罐车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故,给我们以警示。”该负责人表示,各有关部门必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相关领域风险隐患,最大限度管控好重大风险源头。
行动重点:解决危化品运输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包含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危化品运输车辆路面通行秩序整治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能力提升百日专题行动、城镇燃气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其中,提升危化品运输环节的本质安全水平是重中之重。
“专项行动将集中解决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控危化品道路运输交通事故以及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危化品泄漏、燃烧、爆炸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危化品运输既涉及运输过程的安全,又涉及危化品本身的安全,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复杂性、严峻性。分析“6•13”事故和我省相关事故,其背后都与非法、违法、违规运输有直接关系,且大多数事故都是因驾驶员违规违章操作引发,因此,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
“目前,我们通过智能监测监管平台可实现对危化品运输全过程的监控。比如,DSM系统可智能识别驾驶员是否有疲劳驾驶、拨打手机等行为,并自动报警。此次专项行动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章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从业资格证记分制度,且前一趟次违规违章行为未得到处理的驾驶员,一律不得参加下一趟运输任务。”交通运输厅上述负责人表示,专项整治行动中,各运输企业还将开展车辆技术大排查,杜绝“带病车上路”。
在危化品运输车辆路面通行秩序方面,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道路管理;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源头整治;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路面通行秩序整治;严格审核发放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应急处置。
行动目标:两个下降、三个提升,四个100%
省安办上述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立了“军令状”,将努力实现“两个下降、三个提升,四个百分百”目标,即:危化品道路交通等事故同比下降、城镇燃气事故同比下降;提升车辆定位系统上线率和轨迹完整率,提升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查处力度,提升危化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危化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上路危化品道路运输车辆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达到100%。
记者了解到,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省各级住房建设部门将督促指导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制,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全面梳理整治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用气安全管理,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移动式压力容器生产、使用、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为重点,举一反三,重点整治超许可范围设计、制造、充装、改造、修理,超范围检验、“拎包检验”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行为。在危化品生产经营环节,应急厅将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补强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加大对危化品中试、工业化试验项目的安全整治;着力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记者 任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