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从6月22日起至12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将围绕防疫物资、生活消费、互联网、电子商务、直播平台、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要素市场等领域,加强对科技创新型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重点查处“保健”市场、医疗美容机构、教育培训机构、低速电动车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互联网、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平台市场混淆、刷单炒信、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以及房地产、金融、技术等要素市场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作为,采取监管服务前置措施,加强宣传指导;同时,严格依法行政,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查办一批具有典型意义、严重影响竞争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进一步加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全面复工复产达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