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评选活动
为总结提炼近几年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经省政府同意,近日,司法厅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申报评选活动。
案例申报范围
围绕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高效便民开展政务服务,推进营商环境公开透明可预期,不断深化普法责任制及依法治理,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9个方面工作,深入挖掘总结具有引领作用或示范意义的工作举措和制度机制等。
案例评选标准
要求申报案例具备客观真实、创新引领、法治意义、推广价值等4方面特性。即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起到实实在在的促进作用,在全省范围内先行先试、居于领先地位,代表性创造性强,且蕴含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参考价值,能够复制借鉴推广。
案例评定程序
包括自愿申报、组织评审、实地核查、媒体公示和审定通报5大程序。由各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后,将案例申报材料报送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评审、核查、公示等环节,对符合要求的优秀案例将报请省政府审定后通报,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先进。
申报对象及数量
申报对象为市(州)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覆盖省市县三级。各市(州)申报案例数不超过3个,省直有关部门申报案例数限1个,对申报数量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案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