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和水利防灾抗灾能力,财政厅会同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了《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资金申请、分配、下达程序,强化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预防农业和水旱灾害、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损毁农业、水利工程设施修复等,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购置交通工具、办公设施设备等与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无关的支出。
责任编辑:
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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