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 四川这两起案件入选全国典型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9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18个典型案例涉及注册商标和著作权保护,四川检察机关办理的“四川徐某、李某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抗诉案”“四川邱某侵犯著作权案”入选。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17件374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03件680人。其中,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97件178人,起诉134件334人;批准逮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95件149人,起诉130件264人;批准逮捕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案件15件24人,起诉24件46人;批准逮捕侵犯著作权罪案件9件21人,起诉12件31人;批准逮捕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1件2人,起诉3件5人。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打击涉知识产权犯罪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强化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件14人;适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引导侦查取证,提前介入案件12件;严把重要办案节点,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严防漏犯漏罪,力争全链条打击,追捕13人,追诉35人次。此次入选的两起全国典型案例,其背后是检察机关强化监督,以检察监督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环境。
(一)四川徐某、李某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抗诉案
2016年1月起,被告人徐某、李某(二人系夫妻关系)通过网络销售贴有巴宝莉、古驰等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220余万元。公安机关现场查获未销售的12款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近30万元。被告人陈某负责销售账号客服工作,辅助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金额70余万元;被告人林某负责库管及打包工作,辅助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金额55万余元。
另查明,被告人文某某根据被告人徐某、李某提供的样图生产假冒古驰、巴宝莉商标的两款童鞋,货款金额共计5万余元;被告人张某某、刘某根据被告人徐某、李某提供的样图生产假冒古驰商标的三款童鞋,货款金额共计17万余元。
在该案的办理中,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及时对生产假货、网络销售假货以及是否有刷单行为等证据及时收集固定。2018年12月7日,崇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二万元;以相同罪名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二十三万元。其他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一审判决作出后,崇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判决未按照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计算罚金判罚,对徐某、李某罚金刑量刑畸轻,于2018年12月18日提出抗诉。2019年7月1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关于徐某、李某二人的罚金刑判决,将二人原审罚金刑分别从三十二万元上调至五十七万元、二十三万元上调至五十三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评析】
本案涉案山寨作坊具备完整产业链条,假冒注册商标数量大、种类多,需要收集的证据复杂,取证难度大。崇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锁定案件重要证据,完善证据体系;通过纠正漏捕,成功挖掘上游犯罪人员,实行全链条打击。本案在精准惩治犯罪的同时,以司法办案提升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成本,形成有力法律震慑。
(二)四川邱某侵犯著作权案
2017年4月1日,深圳圣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人人”棋牌游戏软件的著作权,并将该游戏软件的发行权和运营权授权给深圳盛大美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美游公司”)。2017年2月初,被告人邱某入职盛大美游公司任总经理,其通过职务上的便利获知了盛大美游公司SVN服务器账号、密码,并私自取得“人人”棋牌游戏源代码。2017年5月至6月期间,邱某通过他人分别设立九颗星科技公司与天天乐科技公司(邱某为该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将“人人”棋牌游戏进行换皮(即在全面改变原游戏外部表达基础上,保留原游戏核心资源,直接实现游戏的一种操作模式)、加工等形式修改,更名为“大赢家”棋牌游戏。2017年8月,邱某从盛大美游公司正式离职后,利用九颗星科技公司负责“大赢家”棋牌游戏的技术支持,利用天天乐科技公司上线运营“大赢家”棋牌游戏。
经司法鉴定,“大赢家”棋牌游戏源代码与“人人”棋牌源代码相似度达99%,存在实质性相似。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显示,在“大赢家”棋牌游戏上线运营期间,玩家充值金额为8200余万元。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促成邱某与盛大美游公司签订赔偿协议,邱某向盛大美游公司支付220万元赔偿款,并保证3年内不再从事与权利人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网络游戏的研发和经营,取得了盛大美游公司的谅解。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以源代码相似鉴定为突破口,引导公安机关对邱某获取源代码的方式、修改游戏表达形式过程等证据进行全面收集。审判阶段,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多次与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提出以“非法经营数额”作为判断刑期的基础,以“被告人违法所得数额”作为判断罚金刑的基础。2019年1月22日,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认定邱某非法经营数额为8200余万元,违法所得数额为200余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百万元。被告人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评析】
本案属于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跨省域、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案件办理破解“换皮游戏”侵权问题困局。
当前,游戏“换皮”侵权多发,严重制约了行业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检察机关有意识建立以源代码相似鉴定为核心的证据链,证实该游戏实质上并无邱某的智力成果,而是原始游戏的智力再现,是司法机关破解“换皮游戏”侵权困局的有益探索。
此外,本案涉及人员众多、案情复杂,检察机关发现案件不仅非法经营数额特别巨大,资金转出数额也特别巨大,针对是以“违法所得数额”还是以“非法经营数额”适用刑罚的问题,认真研究并准确认定,最终得到法院判决认可。(记者 任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