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收官战胜利在望
“十三五”以来,四川省各级各部门紧盯“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力度,有力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截至2019年底,“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11项约束性指标已提前完成8项,剩余氮氧化物减排、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面积、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等3项指标正在积极推进,预计2020年底前能够完成。
(1)空气质量目标。国家“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到2020年底,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5%,全省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8.0%。截至2019年底,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已达到89.1%,较2015年提高3.7个百分点;全省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1.9%,两项目标任务已提前完成,预计2020年底前能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水环境质量目标。国家“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到2020年底,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国控断面水体比例达到81.6%,地表水质量劣于V类国控断面水体比例为0。截至2019年底,全省87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85个,占比97.7%,较2015年上升23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较2015年下降6.9个百分点,两项目标任务已提前完成,预计2020年底前能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国家“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20年底,352.85万亩受污染耕地得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于2019年上半年报生态环境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目标于2019年12月26日下达四川省,截至目前,四川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已完成69.66万亩,力争2020年底前按期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的目标任务。
(4)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国家“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到2020年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碳5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减少16.0%、16.0%、12.8%、13.9%和19.5%。截至2019年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较2015年已分别减排21.46%、14.64%、14.9%、15.3%;截至2018年底,二氧化碳较2015年已减排21.76%,预计到2019年累计减排24.5%(生态环境部未最终反馈)。截至目前,5项主要污染物除氮氧化物外,其余4项减排目标任务已提前完成,预计2020年底前能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盯各项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已完成指标不反弹、尚未完成的指标加快推进,全面完成“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