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开展矿山矿企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近日,我省启动开展矿山矿企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内容。重点排查突出环境问题、环保手续、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管理等方面,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尾矿库、煤炭行业、非煤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2)整治方式。采取市(州)自查,省级抽查方式进行。各市(州)制定自查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对尾矿库、煤炭行业、非煤矿山点位进行全面排查。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抽查组,对各市(州)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尾矿库不低于20%,煤炭行业、非煤矿山各不低于5%。
(3)整治时限。4月底前,各市(州)完成对尾矿库、煤炭行业、非煤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5月—6月,生态环境厅对各市(州)自查情况进行抽查。6月10日前,省级抽查组对抽查情况进行总结,汇总抽查问题、撰写专项行动工作报告。
责任编辑:
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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