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启动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11月30日,四川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完成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信息平台升级测试,向各市(州)下发了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正式启动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确保粮食安全部署要求,省考核办进一步完善省对市(州)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四川省情粮情,聚焦责任制落实24项重点任务,设置2020年度20项重点考核事项,43项考核指标, 62项评分标准。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省政府将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对市(州)政府目标管理的重点事项,考核权重由2019年的1.5%提高到2%,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等事项纳入对市(州)政府目标管理,分值权重2%,粮安考核事项在政府目标管理的总权重达4%。二是更加突出粮食生产。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总产量两个“确保”要求,将“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总产量”指标增加5分,达到了9分,严格考核任务完成情况。三是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质检机构运行等评分标准实现细化、量化,考核评价方式更加客观。四是落细落实工作责任。归集牵头部门考核指标,重点任务完成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职能处室。五是升级完善考核系统。针对2019年度考核系统使用发现的问题,组织技术力量排查修改,调整优化省对市(州)评分流程,切实提升部门评审效率。
目前,各市(州)正协调成员单位,分发考核指标,做好自查自评准备工作;省级各成员单位正对照国家考核指标,梳理总结年度工作,收集整理佐证资料,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全面反映2020年度四川粮食安全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