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发布第一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关于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有关要求,近期,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确认了我省第一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
按照成熟一批,公示一批的工作思路,优先将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机构纳入名单,担保能力不足、违法违规经营、出现重大风险的机构暂不纳入名单,依据《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及《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等文件,考虑预警监管平台信息是否完整、是否违规开展自营贷款、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是否及时向监管部门备案等因素进行筛选,确定70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纳入我省第一批名单。
下一步,财政厅将研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名单,并按规定公示和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