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55.44亿元
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69元提高到74元,提标部分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主要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着力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财政厅全年共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5.4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9.31亿元、省级资金6.13亿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免费为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支持重点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健康监测等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着力保障城乡居民公平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责任编辑:
范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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