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省级评审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国家地级以上缺水城市2020年底达到国家Ⅰ级节水标准的相关要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规定,近日,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成都市节约用水监管事务中心、省供水排水协会相关专家组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评审工作组,组织对自贡市、资阳市、内江市未完成创建的城市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听取汇报、资料审核、现场检查、交换意见、通报结果的程序组织评审。经评审组合议,3市评审得分均符合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条件,至此省级评审工作全面完成。
听取汇报
资料审核
现场检查
评审过程中,评审组充分肯定了工作成绩,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努力方向。评审组强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推进节水工作开展;二是聚焦重点难点,全力以赴推进问题整改;三是严格标准要求,扎实做好国家评审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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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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