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充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健康实施,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于近日印发了《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的方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着力解决农村水环境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该《方案》从总体要求、实施范围、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各级河长、湖长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省直有关职能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推动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
二是指定实施范围。为农村地区全部中小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水库、沟渠、山塘等。同时,结合我省农村特点,要求优先治理人口聚居度高的地区,聚焦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宜居乡村建设等。
三是分阶段制定工作目标。第一阶段,在2019年年底前,明显改善农村河湖“脏乱差”的面貌;第二阶段,到2020年,有效实现水环境污染源头减量,农村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第三阶段,到2022年,农村河湖管理、垃圾处理、污水治理、面源污染治理等长效机制建立。
四是确定十项重点任务。确定了完善农村河长湖长体系、编制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以保洁清洁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河湖“清四乱”、全面划定农村河湖管理范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逐步消除农村各类黑臭水体,加强农村水生态环境保护这十项重点任务。
五是研究制定四项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助、健全保障机制、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要求,给以保障,确保《方案》顺利实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