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明年1月11日实施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该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公布、备案等工作,从而守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公众健康把好关。
《管理办法》提出,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地方食品特点及饮食习惯,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建四川省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专家以及有关部门代表组成,负责地方标准的技术审查,对地方标准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指导和服务。标委会设秘书处,承担标委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
《管理办法》明确,目前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需要在本省行政区域统一食品安全要求的地方特色食品,可以制定并公布地方标准(地方特色食品是指在部分地域有30年以上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地方标准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食品安全要求、与地方特色食品的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与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