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治理
从省安办获悉,10月31日,省安办印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治理的紧急通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即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治理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隐患排查,严格隐患治理,全力消除隐患,坚决逗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生产。
通知要求,各产煤(州)、县(市、区)要进一步督促各煤矿企业扎实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定重大灾害治理方案,实施灾害治理工作,要千方百计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同时,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矿山救护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能力提升,指导防控施救过程安全风险。
此外,通知还对国有重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国有煤矿等重点煤矿企业的检查指导、帮助支持和考核的力度。其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国有煤矿隐患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经济和信息化厅要加大对国有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省发展和改革委要加大对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治理和瓦斯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所属分局要进一步加大下沉监管监察力度等。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古叙煤田公司要合理调整煤矿产量任务指标,保证治灾时间和空间;负责人要带队开展瓦斯排放、石门揭煤、探放水、巷道贯通、火灾管理、密闭启封等重要环节的专项隐患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