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建设成就——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近年来,四川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紧紧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工程措施、监管措施,强化科技支撑,加快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
2018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2.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7.5%,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8.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8.1%,好于全国平均水平(39微克每立方米)。
截至目前,四川省共建成国控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94个,省控站158个、农村区域空气子站15个、背景站2个、省级空气综合观测站1个,超级站4个,空气质量网格化微站1500个,激光雷达走航车16台,实现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多种方式全覆盖。利用激光雷达走航车加强大气污染监管,做到源头管控,精准管控。
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要求,着力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截至2019年6月,全省累计排查“散乱污”企业32420户,完成整治31739户,完成率97.9%。
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已建成汽车尾气治理维修企业(M站)800余家。全省城市公交车辆约3.4万辆,其中天然气车辆约2.1万辆,新能源车辆约9千辆,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占比达88%,公共交通体系更加绿色环保。
四川省依据中央环保督查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安排,持续深入开展“工地蓝天行动”,将道路扬尘、工地扬尘、商混站和建筑垃圾堆场等作为重点防治目标任务,打造绿色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