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改办在自贸试验区加快建设审批便民示范区
今年以来,省审改办多次前往自贸试验区各落地区开展调研,实地走访入驻企业、管理机构、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和干部职工的建议意见,在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的基础上,牵头起草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建设审批便民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积极助推自贸试验区加快建设审批便民示范区,努力实现审批时间最短、办事成本最低、服务管理最优、营商环境最佳的改革目标。
一是推进省级管理事项下放。根据自贸试验区落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将关联度强、类别相近的审批事项许可权、处罚权等一并下放或委托。今年以来,推动省直部门先后2次向自贸试验区下放或委托实施省级管理事项142项,并将其中的131项同步下放或委托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实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自贸试验区在全省率先对99项事项分5类制定改革措施,逐项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或相关具体办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
二是推进办事流程优化再造。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的要求,在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不动产登记等领域,实施全流程系统化改革创新。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实行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制度,开展企业投资项目预审代办试点,完善部门联办、容缺预审、模拟审批等配套制度。天府新区设立“自贸导办”窗口,开创信用预审监管新模式,将原来设定在事中事后监管时才运用的“信用监管”措施,同步到许可审批节点。指导川南临港片区实施“小时清单制”,已应用到企业开办、公积金办理等与民生相关的215个事项,推动审批服务提速增效,该做法得到国家层面推广。
三是推进管理运行机制创新。指导自贸试验区强化对区域内事务统筹管理责任,合理界定各级各部门、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有关审批、监管、执法和服务的责任。指导自贸试验区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企业入园后不再进行上述评估。指导自贸试验区建立“区域能评”、“区域环评”、施工图多图联审、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等工作机制,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充分行使行政审批、经济协调与社会管理等有关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