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厅召开芦山“4·20”地震灾后恢复城房重建项目决算审计进场见面会
会议听取了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城房重建工作相关情况的汇报。康东进同志强调并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办理结算的主体责任。城房重建项目涉及到的承发包双方,应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结算,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二是要积极配合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审计要求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相关审计资料,并确定好总联络员和联系人,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提供资料和协调配合等工作,为审计组提高效率创造条件。
三是要做好沟通工作。参与城房重建的相关单位特别是业主和相关部门,具备熟悉项目情况的先天优势,应主动向审计组介绍情况,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审计组应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确保审计发现问题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四是要做好监督工作。审计组应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工作中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特别是遵守好廉洁从审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审计过程中,要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历史全面客观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客观审慎作出审计评价,与时俱进以新理念引领审计工作新发展。
雅安市审计局、芦山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项目各参建单位代表共32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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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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