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厅运管局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源头调查处理工作
2018年08月16日 16时04分
来源:
交通运输厅
为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厅运管局就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源头调查处理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再部署。要求,一是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事故源头责任调查和取证工作,要对事故企业客运线路许可、事故车辆二级维护、事故驾驶员从业资格及教育培训情况、趟次安全检查、卫星定位监控等相关情况,以及事故中企业、车辆、驾驶员是否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等进行全面调查取证;二是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事故整改,要认真开展相关客运班线的停业整改和客运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运输企业重点排查参营车辆的技术状况、驾驶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情况、卫星定位监控情况、车载安全设施设备情况、车辆营运情况等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治,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三是强化驾驶员和营运车辆的运行监管,要对清理排查出的超速、疲劳驾驶、未按核定线路和规定时间运行、屏蔽卫星定位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严格按照“六严禁”规定进行顶格处理,实施下岗、解聘、调离岗位等;并督促运输企业进一步健全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对所有客运车辆安装的卫星定位监控系统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保障卫星定位监控系统正常完好运行;四是要建立事故档案,严肃事故处理,各相关运管机构要按照“一案一档”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在交警部门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后10日内向厅运管局报告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运输源头责任调查情况初步意见等相关资料。
责任编辑:
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