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22个扶贫专项优秀之一
我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行“1+3”考核体系。“1”是指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考核,“3”分别指的是对省直部门(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扶贫专项年度工作、省内对口帮扶藏区彝区贫困县工作的考核。
专项扶贫考核对象为省级扶贫专项年度实施方案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单位),考核方式分为自我评价与综合评定、过程考核与成效考核相结合。内容涉及编制方案、建立台账、督促指导、要件办理、资金落实、扶贫成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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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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