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厅安排部署“林木种苗执法年”活动
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成立相应的领导下组,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抓住执法年活动契机,落实工作机构和执法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种苗行政检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种苗质量责任追溯制度,搞好执法过程中的各项协调工作,有序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
二是要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量化细化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积极主动的推进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
三是要组建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工作。各级种苗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实施林木种苗专项执法,有条件的地方要联合森林公安、综合执法部门组成专项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在这次活动中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无证无签、未审先推、抢采掠青、伪造证书、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对在执法检查和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重点查处。
四是要提升能力,规范执法。各地要克服畏难情绪,敢于担当,勇于履职,加强对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熟练掌握种苗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记录。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工作程序合法、结果合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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