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圆满完成煤矿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县级监管部门全面检查、煤监分局会同市级监管部门抽查、省局组织重点监察等方式,检查内容从煤矿防治水机构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基础工作、水害治理及探放水措施落实等扩大到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瓦斯防治、汛期安全等方面,检查范围以水害严重、资源整合矿井和发生过水害事故矿井为重点扩大到全省所有已复工复产煤矿和启动隐患整改的煤矿。目前,全省各级监察、监管部门对已复产复工及启动隐患整改的233个煤矿实现了全覆盖检查,查处煤矿各类隐患和问题3297条(煤矿水害防治方面隐患805条,瓦斯防治等方面的隐患2492条),共责令11个矿井停产整改,责令8处煤矿14个采、掘工作面停止作业,实施行政处罚86.1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处。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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