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3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顺利通过复核
按照工信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10〕240号)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2〕197号)文件要求,从2011年起,我省共组织开展了四批次推荐上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已有21家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按照工信部要求,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在解决共性服务需求、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继续发挥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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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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