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事侨务办再次提醒我省人员切勿境外走私或非法携带象牙等野生动物制品
2015年12月,含我省籍人员在内的4名中国公民因走私象牙被坦桑尼亚政府判处20年监禁和540万美元罚金。2016年3月,2名中国公民因走私象牙被坦桑尼亚政府判处35年监禁或5000万美元罚金。近日,又有多名中国公民因非法携带象牙被肯尼亚政府查扣并依法起诉。
买卖象牙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包括我国在内的大部分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各国均予以严厉打击,从严处罚。
省外事侨务办再次提醒我省“走出去”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要因侥幸心理和违法行为而让个人和家庭付出沉重代价,并损害国家和企业形象。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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