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1500万元资金助力社会组织参与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
民政厅制定完善了《关于引导全省社会组织参与45个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绩效评价办法,细化了参与实施脱贫攻坚项目的县民政局、乡镇、村及社会组织相关职责和要求,完善了省级引导资金分配拨付的程序、使用的范围和要求等。
目前,民政厅已组织45个深度贫困县申报了2018年社会组织参与脱贫示范项目,并组织相关处室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了实地审核。2018年共确定45个社会组织参与脱贫示范项目(其中:产业扶贫项目28个、健康扶贫项目10个、其他扶贫项目7个),32个全省性社会组织进行对接认领。2018年,民政厅为每个深度贫困县提供33—34万元资金,作为全省性社会组织参与深度贫困县扶贫项目专项“种子资金”,由县级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
下一步,民政厅将督促参与项目的各社会组织与示范项目所在县的民政局签订帮扶协议,深入项目点认真开展相关帮扶工作,指导实施示范项目所在村加强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的公开和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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