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厅切实抓好贫困县林业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一要求认真落实项目资金支持政策。从2018年起,凡无特殊政策规定和条件限制,每类项目60%以上的中省资金必需安排到贫困县,70%以上的新增资金必须安排到深度贫困县,且安排到贫困县的资金增幅高于年度项目资金增幅。二要求严格执行涉农资金整合政策。厅机关相关部门和直属有关单位、市级林业部门必须站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不干涉贫困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实施的林业项目资金整合,也不得以林业项目资金被统筹整合为由对贫困县林业投入进行调控。三要切实完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强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督查,要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干预贫困县人民政府统筹整合资金、不执行林业厅党组确定的贫困县投入政策的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相关人员,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四要深入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认真查摆“四个意识”、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精准帮扶、干部能力、资金监管、督查调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要建立贫困县中央和省级林业资金整合情况报送制度,定期收集上报林业资金整合情况。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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