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厅运管局进一步加强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
2018年11月02日 16时31分
来源:
交通运输厅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厅运管局要求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是强化货运源头监管力量。在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配合当地政府及道安办,建立与经信、公安、国土、住建、水利、农业、商务、工商、质监、安监等相关部门信息联系和源头监管协调工作机制,并定时组织开展货运源头(货运站场、物流园区、货物集散站、装载场地等)的排查核实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加强货运超限源头治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导货运企业制定站场或园区超限超载监管制度,强化对货运站场入住企业和进出车辆的监管,同时,督导道路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超限超载危害性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思想认识;三是加强协作,形成多部门联合监管合力。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按照“1+X+2”工作模式,加大与公安部门的衔接,制定切实可行的联合巡查工作方案,落实巡查队伍,有序开展巡查工作,确保货运源头排查工作机制明确、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切实推动道路货物运输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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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