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起四川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
在新闻发布会上,省工商局机关党委书记资军详细介绍了我省“多证合一”改革推进情况。省编办、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处长董若洁主持会议。
整合事项“5+15” 群众办事创业更便利
9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四川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自9月25日起全省实施“二十证合一”改革,各地可结合实际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据资军介绍,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对整合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创新性提出“1+X-N”模式,即一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上“X”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取消或暂停“N”项涉企证照事项,对涉企证照整合、暂停或取消事项进行适时动态调整。
与“五证合一”有何不同?具体整合哪些事项?我省“多证合一”改革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在“五证合一”基础上,首批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商务、交通运输、旅游、海关等6个部门(单位)的15个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全面实行“二十证合一”改革,被整合的证照不再发放,取消相关许可(备案)证件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整合后的事项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回收废旧金属再生资源企业(经营者)备案;开锁业特种行业备案;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备案;娱乐场所营业资格备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道路运输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限县域内)备案;道路货运代理经营备案;道路货运配载经营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旅行社变更经营地址备案;旅行社出资人和法定代表人变更备案;旅行社变更名称备案;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备案。
全省暂停2项涉企事项 开创全国先河
“四川‘多证合一’改革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资军指出,按照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达到原设定备案目的的原则,我省创新性提出暂停2项许可(备案)事项,即农业部门的“经营利用重要经济价值水生野生动物水生植物审批”和食药监部门的“药品广告异地备案”。据悉,目前全国除在上海自贸区对涉企证照事项取消或暂停外,我省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实施2项涉企证照事项的做法开创全国先河。
一个窗口交材料 信息数据后台“跑”
整合事项变多了,群众办事成本变少了。“多证合一”登记流程及提交的材料与“五证合一”登记相同,办事群众到工商登记窗口递交一套材料后,不用再向被整合证照部门提交任何材料。由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将登记信息推送至四川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相关部门以此开展监管,并及时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共享协作平台,打通部门信息孤岛,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用重新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但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在今年底前到登记机关换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办理相关业务须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证照不再有效。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再到如今的“二十证合一”,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的涉企事项越来越多,群众办事成本越来越少。下一步,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推动“多证合一”改革落地见效,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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