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不断健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一是优先纳入现行资助政策。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全部纳入“一补”范畴补助生活费;按最高档次为所有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并据实免除学费(民办参照);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纳入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
二是出台特殊资助帮扶政策。对未实行15年免费教育的132个县(市、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民办参照);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对2016年至2020年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给予每生每年4000元的补助,直至相应学业阶段的学业结束;支持各地对享受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政策基础上,仍存在与就学相关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通过县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开展特殊救助。
三是确保建档学生资助全覆盖。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脱贫不脱帮扶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将全省6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教育扶贫政策范围,明确在2020年前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教育扶贫政策,直至相应学业阶段的学业结束。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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