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灾排查领导小组派出五路工作组对地灾排查进行督导
督导组由省经信委、教育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能源局、农水局,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12家单位21名专家成员组成。
此次督导分为5个小组,将突出问题导向,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取、查阅相关资料、交换意见等形式,于本月26日前完成攀西地区、龙门山区、川西高原区、乌蒙山区、秦巴山区我省5大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高易发区,包括地震灾区的督导。
督导主要内容包括:各地区、各行业部门、各单位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情况,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统筹推进情况;各级防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责任人是否到位;水情、雨情、工情和灾情等信息收集掌握情况。全省地质灾害排查提出的工作任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复核和评估工作是否符合《四川省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查技术要求》;排查工作是否充分利用现有高分辨遥感、无人机航摄、卫星影像等新技术和新方式科学判识隐患点并经实地调查确认;排查工作是否全面覆盖场镇、学校、医院、避灾场所、临建设施等人口密集区做到不留盲区死角;已有隐患点和已销号隐患点是否进行再评估、再检查;新增隐患是否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防灾预案、划定危险区范围、落实责任单位和部门、明确防灾责任人及落实监测员;对排查出风险较大的重大隐患点,是否“一日一移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是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已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灾减灾效果评价是否客观,宣传培训是否全方位开展全覆盖受威胁居民和单位,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开展应急演练,预警信息、撤离路线、避险场所是否做全做具体;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相关行业对重要交通沿线、工矿企业以及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周边区域的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防汛安全隐患排查,要按照省防汛办的相关工作要求,抓紧抓实。
专项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会对相关地区开展排查工作的情况、督导情况、发现的问题、建议意见等形成专项报告,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失职失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省委相关要求严肃追责。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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