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6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教育扶贫政策范围
根据相关政策,在51个民族自治县(市)实施15年免费教育的同时,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对其余县(市、区)2020年前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民办幼儿园参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2020年前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对2016年至2020年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给予每生每年4000元的补助(学费和生活费各2000元),直至相应学业阶段的学业结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的现行资助政策有哪些?依据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全部纳入“一补”范畴补助生活费;按最高档次为所有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不低于2000元),并据实免除学费(民办学校参照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执行);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纳入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享受国家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政策后仍存在就学相关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通过基金给予救助。学前教育可对幼儿伙食费等进行救助,义务教育阶段可对学生购置校服、文具、辅导资料、校内伙食等费用进行救助,高中阶段教育可对学生教辅资料、住宿、生活等费用进行救助,高等教育阶段可对学生交通费、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进行救助。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