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多举措抓《统计法实施条例》的学习贯彻
一是抓《条例》的学习宣传。要贯彻好《条例》,必须以学习宣传为先导,省局已经第一时间梳理出《条例》与原《细则》的新变化,并印发各处室。做好学习宣传,第一要让大家知晓,第二要让大家准确理解。其一,在学习的广度上,要求对全省统计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全覆盖,除在局党组会、支部会上的学习外,近期还拟召开全省统计系统工作会议,会上将组织学习《条例》,;其二,在学习的深度上,要将《统计法》、《处分规定》、《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以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的系列文件精神的学习结合起来,把《条例》的学习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其三,在学习的时间跨度上要统筹安排,《条例》的学习不仅是今年的重要工作,也是明年的重点工作。
另外,要调整全省统计普法规划和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将《条例》作为一项重点宣传教育内容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抓地方法规的修改工作。新《条例》出台后,我省的地方统计法规必须进行修改,与其保持一致。我们要借此东风,迅速启动我省地方统计法规的修改工作,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其一,要尽快在全省统计系统广泛征集地方立法意见,报局党组讨论研究;其二,要积极推动省政府将地方统计法规修改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其三,要主动争取省人大的支持,加快地方统计立法进程。
三是抓相关制度的配套完善。新《条例》出台后,我省过去制定的有关制度,有的显然已不衔接了,有的存在明显缺位,这就需要我们尽快对其进行修改和补充,通过配套完善,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从现在起,我们就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这一工作。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