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正式启动建设森林小镇
《方案》指出,森林小镇建设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融合森林、湿地、绿地资源,统筹镇、乡或社区规划建设与山水林田湖布局,保护自然生态风貌,完善生态服务功能,打造宜居宜游宜养生态环境,满足城乡居民对绿色的期盼和需求,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协调永续发展。
《方案》明确,森林小镇建设坚持“因地制宜、以民为本、共建共享”的原则,并根据森林、湿地、绿地等生态资源禀赋,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历史文化特征,开展生态旅游型、森林康养型、森林文化型、生态保护型等4种类型省级森林小镇创建。区分平原、丘陵、山区等不同类型,设置有定性和定量共8个评价指标。
《方案》规定,我省范围内符合创建各项指标的镇、乡或社区,均可按程序进行申报。今年开始,省绿委、林业厅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验收和综合评选,对符合条件的镇、乡或社区,按程序授牌“省级森林小镇”。省级森林小镇实行动态管理,对授牌后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称号。
《方案》要求,各地要切实发扬“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精神,坚持绿化全川“一盘棋”,将森林小镇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编制森林小镇建设规划(方案),防止盲目建设、浪费资源、破坏生态。加大森林小镇建设投入,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积极参与,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建立完善奖补政策,对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小镇的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