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产生首批185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按照我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在中小学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职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价指标突出教师立德树人的本质要求,更加注重教学能力水平,强调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工作经历和工作成果。根据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价标准,本次产生的首批正高级教师主要来自我省普通中小学、教育科研院所、幼儿园等机构,分布在中学、小学、学前教育等各学段,大多数长期奋战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学段、学科代表性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打破了中小学教师职业成长“天花板”,拓展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有利于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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