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厅运管局进一步强化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监督管理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强化驾驶员监督管理,对有意损坏、屏蔽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设备的,依据“六严禁”规定严肃逗硬处理,并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驾驶员记分管理档案,符合条件的一律记入重点客货驾驶人“黑名单”;二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以及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动态监管办法相关规定,实施顶格处罚;三是强化服务商管理考核,加大对系统数据的抽查力度,加强对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商企业监控平台运行服务质量的考核工作,确保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四是强化运管机构落实动态监管主体责任,要求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手段强化监督检查力量,采取暗访、专项检查、重点督导等方式加强检查力度;建立条目化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规范,行成“照单履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渎职严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监控作用,维护道路运输安全稳定。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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