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加强机构编制工作“1+8”文件
在“1+8”文件中,“1”是总体意见,重在从大目标、大思路、大举措层面谋划机构编制总体工作。“8”是八个细化措施,重在从八个关键操作层面制定具体办法,力求深化落实总体文件,同时又形成八大四川特色和亮点。其中,总体意见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建立起现代化的、具有四川特点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全面提升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为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意见》还提出五条主要措施:一是提出了始终筑牢“三个资源”的理念,即机构编制是执政资源、稀缺资源、源头性资源的理念;始终坚持“三个用编”的思路,即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用编,对党委、政府部署的阶段性重点任务动态用编,对部门(单位)编制紧张确实影响运转的限量用编的思路;始终注重“三个转变”的方向,即推进编制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推进机构由注重管理同时向注重激励转变,推进岗位编制一体向岗位与编制适度分离转变;始终保持“三个定力”的操守,即保持专注发展定力,保持从严治党定力,保持创先争优定力。二是对政府职能转变、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等4大改革任务做了总体安排布置。三是对严控总量、动态管理、挖潜创新、优化“三定”规定、提升法制化信息化水平等6个管理领域提出了创新要求。四是对集中统一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等工作进行了严肃规范。五是提出了加强领导、加强自身建设、汇聚各方力量3大保障措施。八个细化办法分别为《关于省级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的办法》《关于政法专项编制挖潜增效的办法》《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机构编制法制化工作的办法》《关于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设置产业园区管理机构长效激励机制的办法》《关于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的办法》《关于在部分行业实行岗位与编制适度分离管理的办法》《关于加强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自身建设的办法》。
“1+8”文件的出台,是我省机构编制系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编办要求的具体举措,是以系统配套的思路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大局的方法路径,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定了目标、明了思路、提了措施,初步构建形成了既落实中央要求、又具有鲜明四川特色的机构编制工作新机制、新格局、新成效。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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