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编办全面完成法检两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工作
一是数据严格。按照“机构清、编制清、人员清”的要求,认真梳理法检两院机构编制现状及其历史沿革,做到 “两对应”,即:机构编制数据与批复文件相对应,与实名制系统数据库相对应。
二是审核严格。按照地方法院、检察院填报,同级编办审核,政法委确认上报的程序,采取市(州)机构编制部门复核,省委编办、省法院、省检察院集中确认的方式,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三是管理严格。明确在法检两院机构编制数据确认期间,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暂停审批有关机构编制事项,严禁抓紧时间“坐末班车”,趁改革之机突击增设机构、增加领导职数,突击进人和配备领导干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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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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