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市场化进程
2017年11月01日 11时28分
来源: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及我省电力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加快构建公平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电力直接交易市场化的指导意见》(川经信电力〔2017〕361号)。根据市场放开中出现的新情况,规范完善了直购电的相关扶持政策,明确售电公司、商业用户、产业园区等可逐步参与电力市场,对于跨省跨区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其他特殊行业企业完全电力市场化等电力体制改革中重点难点问题也进行了明确,进一步促进了我省电力直接交易市场化。
责任编辑:
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