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煤矿安全督查组赴内江市督查指导工作
督查组对内江市贯彻落实省政府相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督促整改落实全省前期几个煤矿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和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贯彻学习力度,认真按照省安办关于印发《市、县级煤矿监管人员定点联系煤矿安全工作指导意见》(川安办【2016】34号)要求,落实监管责任;二是认真抓好“国庆”长假期间和今冬明春等关键节点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强煤矿复工复产的验收工作,严格标准、程序,特别是新《煤矿安全规程》10月1日开始实施,督促煤矿对照新的标准修改完善所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不折不扣执行,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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