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开展公务用车改革专项督察
督察组对省法院、省委统战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14家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督察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重点督察了公务出行保障细则制定、厅局级领导岗位实物保障用车的保障、保留车辆管理使用、取消车辆封存移交处置、参改人员补贴发放、司勤人员安置、信息化和标识化管理落实等情况。
从督察的情况看,省直机关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制度规范,全面落实,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保障了车改后的公务出行。但也发现极个别单位未按规定张贴公务用车标识。
通过督察,及时掌握省直机关车改后公车管理使用的新情况新动向,进一步明确了实物保障用车的岗位和保障范围、细化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同时对未按规定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的单位督促其及时进行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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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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