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期成果丰硕
自2015年2月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部署以来,我厅在部、省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健全推进机制,完善协调措施,强化业务对接,做好综合保障,并指派专人分别指导和参与郫县、泸县改革试点工作,帮助总结“可复制、易推广、利修法”的改革经验成果。
经过一年多的改革实践,郫县探索出“三定”摸底、规划管控、入市交易、收益分配、合同续期、抵押担保和乡村治理7大改革路径;初步形成了机制、制度、规划、项目、理论和发展6大成果,成功入市了11个入市项目,出让总面积78.09亩,土地总价款5048.74万元,总结出5条工作经验,提出了4条工作建议和15条修法建议;泸县选取4个先行镇,探索了“乡村文化旅游、新农村综合体建设、易地扶贫、新型社区建设、生态搬迁”等5条改革路径,建立了不同区域、不同类别的宅基地退出保障机制,在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有偿使用、融资担保、规范管理、民主决策等方面取得了突破,形成了宅基地制度体系,提出了8条修法建议。
下一步,省厅将完善常态化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改革进展和成效的监测和评估,预先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指导郫县继续推进全域改革,丰富试点样本,完善入市制度,优化配套办法,重点是验证作价入股管理办法、自主开发指导意见、城中村集体土地整治后入市管理办法,不断增强制度规则的适应性和科学性,并按计划继续推出23个入市项目,争取入市规模近900亩,集中打造一批一、三产业融合的特色项目,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引擎;指导泸县进一步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分配、管理及宅基地退出和盘活利用等制度,完善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体系,加大对4个先行试点镇(街道)已启动建设项目的督查,并逐步在全县铺开,让改革试点见到实效。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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