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基础保障4个部分。《实施意见》重点把握了两点要求: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上级精神在我省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二是在加强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和四川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档案馆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机构改革、企业破产改制、行政区划调整等过程中档案的归属和流向,做好汛期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抢险队伍的准备工作等方面结合我省工作,体现四川特点。
在主要措施方面,《实施意见》从完善领导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责任追究4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档案安全工作机制;从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执行、资源安全、档案实体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档案保密开放与利用5个方面对档案安全风险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从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档案安全文化建设3个方面对档案安全预防控制作了明确部署。
《实施意见》在完善基础保障方面提出要加大档案安全工作投入,推进档案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档案安全技术支撑,完善档案安全激励约束机制。
档案安全工作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实施意见》的印发为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工作新格局,推动我省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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